海南护照补发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户口簿本人资料页及复印件
5、原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青海省海南州青海湖北大街2号
咨询电话:0974-8522928
投诉电话:0974-8522931
节假日值班电话:0974-8522928
工作时间:292277
海南州贵德县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新址未编号)
咨询电话:0974-8553353;8558019
投诉电话:0974-8522928
节假日值班电话:0974-8553353;855801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2;(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二、办理费用
因护照损毁、被盗、办理护照补发的费用为:工本费160元+补发加注费用20元(共180元),因护照丢失办理护照补发的费用为工本费160元+补发加注费用20元(共180元)